夫妻一方接受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父母去世给我留了一笔遗产。我不太清楚这笔遗产算我个人的,还是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财产分割会很麻烦,所以想搞清楚这遗产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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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夫妻一方接受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遗产,且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特别说明遗产只给夫妻中的某一人,那么另一方也对该遗产享有一定的权益。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写明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该遗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对其主张权益。例如,遗嘱中明确表示“我的全部遗产由我的儿子[具体姓名]个人继承,与他的配偶无关”,那么这笔遗产就只属于儿子个人。 所以,夫妻一方接受的遗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被继承人是否有明确的意愿和相关的遗嘱说明。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若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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