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要分给另一方?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继承了一笔遗产。我想知道这笔遗产我有没有份,需不需要分一部分给我呢?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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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要分给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特定情况下所拥有的财产,另一方通常没有权利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就意味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一方需要与另一方共同享有这笔财产,另一方有权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丈夫继承了父亲的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也有份。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遗嘱中写明“我的所有财产由我的儿子一人继承,与他的配偶无关”,那么儿子继承的这笔遗产就只是他自己的,他的妻子没有权利分走一部分。 总之,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要分给另一方,关键在于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内容。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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