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标准,也不知道工作期间受伤是不是一定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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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作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是认定工伤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比如在工厂上班时,因操作机器导致受伤,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还有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也属于工伤范围。另外,像警察在执行任务时被暴力袭击受伤,就符合“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一条。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即使是在工作期间受伤,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例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醉酒操作机器受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之,工作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要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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