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快递分拣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是做快递分拣的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的身份,在工作中受伤能不能算工伤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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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快递分拣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快递分拣临时工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临时工在分拣快递时,被掉落的包裹砸伤,这明显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要是临时工没有与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也可以认定工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该劳动。比如临时工长期在快递公司进行分拣工作,公司按时给临时工发放报酬,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在工作中受伤,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临时工只是偶尔帮工,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临时工只是在某一天帮忙分拣,与快递公司没有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在帮忙过程中受伤,就要看快递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过错,如有过错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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