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下班途中受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我在上下班路上不小心受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认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害认定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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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上下班途中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而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害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 其一,“上下班途中”是有一定界定的。它既包括正常上下班的路途,也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比如说,你下班之后先去菜市场买了菜再回家,这也属于合理的下班路线范畴。 其二,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中,你承担的责任不是主要责任,比如是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要是事故中你负主要责任,那就不符合认定条件了。 其三,伤害类型限定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等非上述事故类型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另外,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其他意外情况,例如因突发疾病死亡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除非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之,上下班途中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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