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上班受伤了是否算工伤?


在判断第一天上班受伤是否算工伤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况下,受到的人身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第一天上班受伤的情况,如果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伤,就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另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果第一天上班受伤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也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 所以,第一天上班受伤不一定必然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的受伤情况,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条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