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钱没收就开票是否违法?

我在做生意时,遇到客户要求先开票后付款的情况。我开了票,但钱还没收到。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钱没收就开票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有什么规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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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开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钱没收就开票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定义。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简单来说,发票就是证明业务发生的一种凭证。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对外发生经营业务”,而不是单纯以收到款项为开票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只要经营业务真实发生了,即便没有收到钱,开具发票也是符合规定的。比如,企业之间进行货物买卖,货物已经交付给对方,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此时虽然款项还未收到,但交易已经实际发生,开具发票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仅仅是为了虚增业绩、套取资金或者偷逃税款等非法目的而开票,即使没有收到钱,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发票就属于这种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 所以,钱没收就开票本身不一定违法,关键在于是否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发生。如果是基于真实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开具发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是为了非法目的虚开发票,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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