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后资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买房后的资产分配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夫妻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房子,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比如哪一方对家庭贡献大、哪一方抚养孩子等。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归一 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独立支付全部价款且所有权证落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个人所有 。但要是婚后夫妻共同对该房屋进行了增值部分的投入,这部分增值可能要进行合理分配。 再者,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若房子是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除了房子,其他资产如存款、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对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资产分配。总之,离婚资产分配要依据财产性质、来源以及法律规定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