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离婚后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要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均等分配原则。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给双方,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过,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分配就会有所不同。 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还有,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婚后财产分配要综合各种因素,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就按协商结果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指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