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后婚后财产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划分。这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的自主选择 。 其次,法律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来保障公平合理。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能因为性别差异而在财产分配上有不公平对待。比如不能因为女方收入低就少分财产。 再者,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是考虑到子女的成长需要稳定的物质环境,以及在现实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另外,还有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比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像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都可以主张赔偿 。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分配中,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意思自治原则: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思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