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真的很难立案吗
最近在恋爱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好像遭遇了恋爱诈骗,对方以各种理由找我要钱,现在消失了。我想去报警立案,可又听说恋爱诈骗很难立案。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不是这样,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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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诈骗并非一定很难立案,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恋爱诈骗难立案。一方面,恋爱关系中存在情感互动与经济往来,情况较为复杂。在正常恋爱里,情侣间相互赠送财物很常见,这属于正常情感表达,所以很难区分究竟是诈骗行为还是普通赠予。比如一方送另一方贵重礼物,到底是真心赠予还是带有诈骗目的,不好判断。另一方面,证据收集存在困难。要认定恋爱诈骗,需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有诈骗故意,像虚构身份、编造事实来骗取财物等。但很多时候相关证据只是存在于双方口头交流中,难以获取和固定。而且受害者处于恋爱关系中,往往缺乏防范意识,没有及时保留关键证据。 不过,如果能清晰证明一方以恋爱为幌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另一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并且证据充足,是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表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当恋爱诈骗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有充分证据时,公安机关通常会立案侦查。此外,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总之,恋爱诈骗立案虽有难度,但只要满足法定条件、证据充分,是能够立案维护自身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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