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打电话说我肇事逃逸,这算肇事逃逸吗?
交警打电话说我肇事逃逸,可我当时真没意识到撞了人,就正常开车走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我该怎么办呢,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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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您这种情况是否算肇事逃逸,首先得了解一下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关键在于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您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事故现场,并没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那么一般是不构成肇事逃逸的。但这种不知情需要有合理的证据和情况来支撑。比如事故发生很轻微,从您当时所处的位置、视角等确实难以察觉碰撞等情况。 不过,交警认定您肇事逃逸,可能是他们掌握了一些在他们看来表明您有逃逸故意的线索。您需要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向交警说明您当时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不知情,像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事发路段的监控等,以此来帮助交警准确判断事实。如果经过调查,确认您没有逃逸故意,就不会认定您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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