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有哪些特征及表现形式?


虚假诉讼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特征及表现形式。 从特征方面来看,虚假诉讼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行为的虚假性是其核心特征。犯罪人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来制造一个根本不存在或者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民事纠纷。其次,主观上具有故意性。行为人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实施虚假诉讼行为,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再者,行为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这里强调的是在民事案件的起诉、审理等各个环节中实施虚假行为。最后,该行为会对司法秩序造成妨害,或者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或者让无辜的人遭受经济损失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表现形式上,虚假诉讼罪多种多样。常见的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他们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目的,相互勾结,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甲和乙本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但为了转移甲的财产以逃避债务,两人伪造借条,乙向法院起诉甲还钱。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一方当事人虚构事实起诉另一方。比如,甲为了获得乙的房产,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乙要求履行合同。还有通过伪造证据来支持虚假诉讼的情况。像伪造合同、遗嘱、票据等,以此来误导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此外,一些人还会利用司法程序的漏洞,通过重复起诉、恶意撤诉后再起诉等方式来进行虚假诉讼。总之,虚假诉讼罪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