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不给抚养费是否犯法?
我和伴侣还没离婚,但他一直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的开销都由我一人承担。我想知道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抚养费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孩子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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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抚养费通常是指父母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不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给抚养费,同样可能涉及违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在结婚期间一方不给抚养费,导致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孩子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结婚期间不给抚养费是可能犯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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