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怀孕要挟不退彩礼是否犯法?
我和女方因为一些原因没能走到结婚那步,但之前给了彩礼,现在女方怀孕了还要挟着不退彩礼。我想知道这种以怀孕来要挟不退彩礼的行为到底犯不犯法?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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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女方以怀孕要挟不退彩礼并不违法。但在特定情形下,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首先,需要理解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可视为以结婚为前提的附带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当双方最终结婚,赠与行为有效,彩礼归受赠者所有;若双方解除婚约,赠与条件达成,赠与行为失效,彩礼需还给赠予者。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双方只是按照民间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怀孕,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例如,双方登记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一直分居,没有实际共同生活在一起,若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后,如果男方遇到女方以怀孕要挟不退彩礼的情况,且符合上述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男方可以通过与女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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