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了20万彩礼却一分不回,这种情况合法吗?


在我国,彩礼在法律层面被定性为赠与行为,并非婚姻契约的组成部分。首先要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彩礼退还与否并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有一些相关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可作为判断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若女方明显是借婚姻索要这20万彩礼,那男方要求返还,法院是会支持的。 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有些情况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比如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或者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第五条提到了不同情形下彩礼返还的规定。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生活困难”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并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所以,女方收了20万彩礼却一分不回是否合法,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符合上述应当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女方拒绝返还,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若胜诉判决下来之后,女方仍不退还彩礼,男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彩礼:男方在缔结姻缘时赠予女方家庭的馈赠或金钱,法律上定性为赠与行为。 生活困难: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