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房东扣押金合法吗?

我租的房子合同还没到期,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得提前搬走,可房东要扣我的押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房东扣押金到底合不合理,想知道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以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尽量减少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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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房东扣押金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违约的角度来看,租户在房租合同没到期就搬走,这种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行为通常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租户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租户提前搬走违反了该约定。 其次,关于押金的性质。押金一般是为了保障房东的利益,比如保障房屋及其设施不被损坏、租户能按时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租户违约的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那么在租户提前搬走构成违约时,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扣押金是合法的。例如,合同中写明“若租户提前退租,房东有权扣除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房东扣押金有合同依据。 然而,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退租扣押金的相关约定,或者虽然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那么房东不能擅自扣押金。仅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毁损或租客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房东产生实际损失时,房东才有权扣留部分押金充当违约金,且扣留押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的数额。比如租户提前搬走但房屋保持完好,各项费用也都结清,房东就不能随意扣押金。 另外,即便合同有约定,若扣除的押金数额明显过高,超过了房东的实际损失,租户也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例如,租户提前一个月退租,给房东造成的损失可能只是一个月的租金损失,但合同约定要扣除三个月租金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租户可以主张调整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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