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不给发票只给收据,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后,只给我一张收据,却不肯开具发票。我担心这样的做法可能存在问题,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规定来保障业主能拿到正规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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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不给发票只给收据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和税务凭证,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国家税收征管都有着重要意义。在物业服务这个领域,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支付了相应的费用,这就构成了一种服务与消费的关系,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为业主开具发票。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行为属于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的经营行为,所以应当依法向业主开具发票。 最后,如果业主遇到物业公司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税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进行查处,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可能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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