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向女儿要赡养费是否合法
我家有个情况,父母一直都是我在照顾,哥哥生活上没什么困难但总说我也得出钱照顾父母,让我给赡养费。我就挺疑惑,想知道他这么向我要赡养费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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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儿子直接向女儿索要赡养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要明白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这里的赡养义务主体是成年子女针对父母,而非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的要求。也就是说,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责任,但是这个责任是子女对父母的,不是哥哥可以向妹妹索要的。 从法律原理来讲,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特定法律责任。父母抚养子女长大,子女在父母需要的时候给予相应的照顾和经济支持,这是一种法定的亲情责任。如果儿子觉得女儿没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子并不是合适的索要主体。若父母需要子女给付赡养费,通常应由父母亲自,或者在父母无力的情况下通过合法代理人(比如委托律师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履行赡养责任并支付费用。 另外,即使父母一方去世,儿子也不能向女儿追讨之前女儿应给父母的赡养费。因为赡养义务是针对在世的父母,父母死亡后,赡养义务就随之消除了。总之,儿子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慰藉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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