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强制加班且不给加班费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所在的单位经常强制我们加班,加班后却没有任何加班费。我心里很不平衡,感觉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我想知道这种强制加班还不给加班费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以及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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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位强制加班且不给加班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加班的合法性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强制。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其次,关于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详细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单位安排了加班就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如果劳动者遭遇单位强制加班且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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