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合同要求离职赔付违约金合法吗?
我在试用期签了合同,现在想离职,公司却要求我赔付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试用期离职到底该不该付违约金,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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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签合同要求离职赔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从劳动者权益角度看,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时期,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及第二十五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附加额外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借合同特殊约定收取违约金。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属于个人的技术培训,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限,若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时离职,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另外,若劳动者违反特殊职业禁忌约定,用人单位也有权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总之,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遇到这种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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