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前一个月的工资只发当地最低标准合法吗?
我从公司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只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给我 发工资。我正常上班,工作也都完成了。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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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开公司前一个月工资只发当地最低标准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强调了‘足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随意减少,必须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支付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底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劳动者正常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而不是随意降低到最低标准。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在离开公司前一个月正常提供了劳动,完成了工作任务,那么公司只发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很可能是不合法的。除非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您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因为您自身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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