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约合同不让解约是否合法?


经纪约合同不让解约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解约条件和程序,而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自愿、平等的,那么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不让解约可能是合法的。例如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比如3年内或者完成特定项目前不得解约,或者解约需提前3个月通知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限制解约的条款,或者约定的限制条款不合理、不公平,比如限制解约的时间长达10年,或者违约金过高,达到了当事人难以承受的程度,导致解约成本过高,那么这种不让解约的规定就可能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合同中的限制解约条款无效,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解除合同。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导致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经纪约合同,那么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而解除合同关系。例如,经纪公司在签约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威胁的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合同,当事人就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之,判断经纪约合同不让解约是否合法,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内容、签订合同的背景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