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想在他们的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和另一半感情出问题,这加了我名字的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啊?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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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父母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父母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时,明确表示这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便房子加上了子女的名字,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若父母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清楚地表明该房产加名部分仅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这部分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要是父母在加名时没有明确的表示,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若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在没有明确排除另一方权益的情况下,通常认为赠与是面向夫妻双方的。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加名时,父母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达赠与的意图。如果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最好进行公证,这样能在法律上更有力地证明赠与的指向,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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