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时民政局说不用给离婚证,这种说法正确吗?

我准备再婚了,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说不用提供离婚证。我有点疑惑,不知道民政局这种说法对不对,再婚到底需不需要提供离婚证呢?我担心不提供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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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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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再婚是否需要提供离婚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再婚的概念。再婚指的是一个人在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之后,再次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这意味着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现在要开启新的婚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从这条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提及必须要提供离婚证。 然而,“本人无配偶”这一要求在再婚的情形下,离婚证其实就是证明无配偶的重要凭证。一般而言,民政局在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确认当事人当前处于无配偶状态。离婚证能够清晰地表明上一段婚姻已经合法结束,当事人具备再婚的资格。 所以,虽然《婚姻登记条例》没有明文规定再婚必须提供离婚证,但在实际操作中,离婚证是证明无配偶的有力证据。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再婚不用给离婚证,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他们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等。不过,为了顺利完成再婚登记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当事人还是带上离婚证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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