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被拘役了还需要判刑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拘役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被判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就怕后面还有更严重的处罚。想问问大家,现在被拘役之后还需不需要判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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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拘役和判刑的概念。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判刑其实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说法,我们通常说的判刑指的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判处相应的刑罚,这个刑罚可以包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也可以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从法律上来说,拘役本身就属于判刑的一种。当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拘役时,就已经完成了判刑的程序,不存在在拘役之后再针对同一犯罪行为额外“判刑”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所以,拘役是法定的主刑之一,一旦法院作出拘役的判决,就意味着已经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 不过,如果在拘役执行期间,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未被判决的罪行,或者在拘役期间又犯新罪,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就会对新发现的罪或者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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