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我所在的公司有位员工医疗期快结束了,公司打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先做劳动能力鉴定。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做鉴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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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医疗期结束后,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劳动者所患疾病属于自发性的,即非因工伤患病或负伤,相关法律并未将劳动能力鉴定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和条件。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并且,若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或未提交鉴定结论,不支持医疗补助费。 然而,如果劳动者是因工伤而承受创伤,则需遵循相关法规即《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总之,一般非工伤情况下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强制要求做劳动能力鉴定,但如果涉及工伤,则需要进行相应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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