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我最近从公司离职了,公司给了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是我又听别人说还需要离职证明。我不太清楚这两个东西是不是一回事,它们在实际中有哪些具体的区别,对我后续找工作或者享受相关权益有没有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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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二者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它是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比如会涉及到解除的原因、补偿方式及金额(如果有)等具体内容。例如,若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协议书中会明确拖欠工资的事实以及公司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等。 而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它主要是证明员工已经离开原单位,与原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员工到新单位入职时,新单位通常会要求其提供离职证明,以确认其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其次,在作用方面也有所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作用是可以办理退工手续、失业金核定手续和社保停缴手续等,它更多地是用于明确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离职证明主要是为员工后续寻找新工作提供便利,让新的用人单位了解员工的工作经历和离职情况。 最后,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就是离职证明,它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则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书面体现,是对双方协商内容的确认。 总之,虽然二者都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关,但在具体的性质、作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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