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协议盖人力资源章有效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上面盖的是人力资源章,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想问问这个章有没有法律效力啊,会不会之后出问题,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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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协议盖人力资源章通常是有效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有效的章。公章是公司对外代表其法人意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印章,能以公司名义对外承担责任。而人力资源章属于部门内设章,正常情况下效力范围局限于部门内部,原则上不能完全等同于代表公司的公章。 但是在劳动关系解除协议这件事上,很多时候盖人力资源章是被认可有效的。因为公司的人事部门就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相关事宜的,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章会被认定为代表着公司在处理相关合同事务。司法实践中,一般进入劳动争议后,司法机关判定相关文件是否有效,主要看公司签章行为是否为其自身的真实意思表达。只要公司认可了签章的真实性,通常不会导致协议效力被否定。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要履行出具证明的责任,对于用什么章并没有绝对限制。只要该章能体现是用人单位认可的,证明公司与个人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盖人力资源章往往有效,但不同章还是存在区别。公司公章效力最强,能全面代表公司意志;人力资源章效力相对局限于人事相关事务。为了避免潜在风险,公司针对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等重要文件,优先使用公章更好。 相关概念: 公章:是公司法人权利的象征,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能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人力资源章: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使用的印章,用于部门内部相关事务及部分对外人事业务。 合同章:专门用于公司对外签订业务合同的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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