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签字是否算成立?
我和房东谈好了租房的事情,各项条款都商量好了,合同也拟好了,但当时我有事着急走,没来得及签字。现在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说合同没生效。我想问下,这种租赁合同未签字的情况算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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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未签字是否算成立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合同成立的一般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各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对合同里要做的事情、权利义务等都商量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如果只是拟定好了合同,但双方都没有签字,通常情况下合同是没有成立的。因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这些行为,是对合同内容的确认,表示双方都认可了合同里的条款。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假如在合同还没签字的时候,承租人已经支付了租金,房东也接受了;或者房东已经把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也入住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即使合同没有签字,也可以认定合同成立。 所以,租赁合同未签字一般不算成立,但如果有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形,合同依然可能成立。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各方都及时签字确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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