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营业执照的人是法人吗?
我去注册了营业执照,但不清楚注册营业执照的我是不是就是法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注册营业执照的人能不能等同于法人呢?这里面有啥规定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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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注册营业执照的人是否为法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法人”的概念。法人并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打个比方,法人就像是一个虚拟的“人”,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
而注册营业执照的人,通常被称为申请人,这个人可以是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组织委托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实实在在的自然人。比如,一家公司去注册营业执照,去办理手续的可能是公司老板(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是老板委托的员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所以,注册营业执照的人不一定就是法人。如果他是代表法人组织去办理注册手续,那么他可能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只有当这个注册营业执照的人是法人组织本身的时候,这种说法才在概念上混淆了,因为法人是组织,不是具体去办理注册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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