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收据是否违规?
我之前因为涉及一个案子办理了取保候审,也交了保证金,但是当时工作人员没有给我收据。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违规呀?我就想弄清楚没有拿到收据会不会对后续有什么影响,还有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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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收据是违规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它是在办理取保候审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目的是保证他们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诉讼活动能正常进行。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执行机关在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时,必须出具收据 。这个收据作用可大了,从程序合法角度讲,它是保证取保候审保证金收取程序公正的必要条件;对咱们缴纳保证金的人来说,它是证明已经交了保证金的直接证据,能很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要是没有收到收据,你可以先向执行机关要求他们出具。要是执行机关拒绝出具,或者没办法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你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这个情况,促使他们纠正这一违规行为。因为没有收据,后续在退还保证金等环节可能会遇到麻烦,所以要重视起来,积极去解决。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执行机关:在取保候审中,执行机关一般指的是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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