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法?
我手里有一家公司的股权,现在想低价转让出去。但我不知道这种低价转让股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我担心万一不合法,到时候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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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的转让是股东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股东有权自主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并没有对股权转让的价格作出限制,也就是说在股东之间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低价转让股权是被允许的,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低价转让股权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低价股权转让,这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此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低价转让股权的行为。 另外,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低价转让是有严格限制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评估价格。如果低于规定价格转让,该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综上所述,低价转让股权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合法或者不合法,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情形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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