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邮寄签字算数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已经就各项事宜达成了一致,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但我们现在身处不同城市,见面不太方便,所以考虑通过邮寄的方式签字。想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认可,会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也担心后续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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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邮寄签字通常是不算数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它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要求了离婚协议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处理相关事宜。 为什么邮寄签字不算数呢?主要原因在于邮寄签字无法确保签字者身份的真实性。婚姻登记机关难以确认这份签字是不是本人亲自所为,万一出现被他人冒签或伪造签字的情况,那整个离婚协议的基础就可能存在问题,会严重影响协议的效力。而且,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且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事情,关乎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权益等多方面。法律规定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离婚登记等程序,也是为了确保双方是在深思熟虑且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保障离婚程序的公正、合法。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双方确实无法同时到现场签字,也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比如进行公证等。总之,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自身权益,建议遵循法律规定,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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