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找情人是否构成犯罪?
我已经结婚了,但是最近和别人产生了感情,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想了解一下结婚后找情人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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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找情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通奸是指已婚人士与配偶之外的人自愿发生性行为的行为;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一般情况下,结婚后找情人属于通奸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不过,通奸行为通常并不构成犯罪,只是在离婚等民事纠纷中,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此要求过错方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比如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然而,如果结婚后找情人的行为达到了重婚的程度,那就构成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这种法律婚姻,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如果已婚者与情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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