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到了公司,是全部给个人吗?该怎么办?
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上了,我不太清楚这钱是不是应该全部给我。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发了工资,现在就很纠结这生育津贴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它的发放规则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下我有没有权利拿到全部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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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的发放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生育津贴的归属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已经按照其正常工资标准发放了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到账后,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若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工资,那么公司应当将生育津贴高出产假工资的部分支付给女职工;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工资,公司则无需再额外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的数额大于公司已发的产假工资,公司需要把差额部分给女职工;如果生育津贴小于或等于公司已发的产假工资,那么公司可以不用再给女职工生育津贴了。 所以,如果生育津贴到了公司,女职工可以先了解公司在自己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然后对比生育津贴的数额。若符合领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差额的条件,而公司没有支付,女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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