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总额是按月计算还是按年计算?
我老婆刚生了孩子,现在要去申请生育津贴。但是我不太清楚生育津贴总额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月份来算,还是按年来算呢?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计算方式,好确定能领到多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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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既不是简单的按月,也不是按年,而是有特定的计算规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来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它是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再结合产假天数来计算的。这里的“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某个职工个人的工资。“产假天数”则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等。 例如,某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天数为98天,那么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就是5000÷30×98 ≈ 16333.33元。所以,生育津贴总额不是单纯按月或按年计算,而是通过上述公式,结合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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