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带薪休假工资是由公司支付吗?
我现在怀孕了,了解到产假是带薪休假的。但不清楚这期间的工资到底是由公司给,还是有其他发放途径。我担心公司以各种理由少发或者不发工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产假带薪休假工资的发放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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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带薪休假工资的发放主体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生育保险,这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津贴,则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生育保险就像是一个保障池,女职工生育时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生育津贴就是从这个池子里拿出来给女职工的钱。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并且符合当地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那么产假期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女职工。比如,小李所在单位为她缴纳了生育保险,她产假期间就能从生育保险基金获得生育津贴,这笔钱单位要给到她。 要是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工资。例如,小张所在单位没给她交生育保险,那小张产假期间,单位就得按照她平时的工资标准给她发钱。 所以,产假带薪休假工资不一定完全由公司支付,要根据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来确定发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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