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
我家里有人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人没了。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在法律上算不算非正常死亡。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界定,这对后续的处理很关键,所以想问问医疗事故属不属于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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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需要从两者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生或者医院在给病人看病治疗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违反规定等过错行为,让病人身体受到了伤害。 而非正常死亡,通常是指不是因为自然衰老或者疾病自然发展导致的死亡,像意外事故、他杀、自杀等情况。它强调的是死亡的原因并非正常的生老病死过程。 当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时,这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并非患者自然疾病发展到必然死亡的结果,符合非正常死亡的特征。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和法律逻辑上来说,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是属于非正常死亡的。 不过,要确定为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只有经过专业的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才能在法律层面明确这种死亡与医疗行为的过错关联,进而认定为非正常死亡中的一种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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