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维修基金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小区的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设施维修等的重要资金,最近发现有人挪用了这笔钱,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挪用维修基金会构成犯罪,具体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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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维修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属于犯罪行为。 首先,要明确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对于保障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等起着关键作用。 当挪用维修基金达到一定额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时,就可能构成犯罪,一般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处罚。比如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维修基金挪作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例如,在实际案例中,云南浙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宇兴挪用维修基金近亿元且数额巨大,拒不返还,就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诈骗罪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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