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了钱就不用还了吗?

我借给一家公司一笔钱,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公司破产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借出去的钱不用还了?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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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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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破产情况时,并不意味着所欠的钱就不用还了。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破产的含义。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表明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就可以启动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要经历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当公司出现破产原因后,通常由债权人或公司自己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接管、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就是调查公司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等。 在公司财产的分配上,有明确的顺序。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所以,借给公司钱的债权人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的范畴,在前面的费用和债务清偿完后,若还有剩余财产,是要对其进行清偿的。 此外,公司的股东也有一定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公司所欠的钱。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钱不用还了。债权人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破产程序或债权申报等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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