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用房子做了抵押贷款,现在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是我一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两人都得承担。特别是对于用于家庭生活和非家庭生活的界定不太清楚,想了解具体的判断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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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押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房产抵押贷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事后配偶又未进行追认的,则应属于贷款人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用房子抵押贷款去投资高风险的生意,且收益也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对其承担偿还责任。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后,用房子抵押贷款来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孩子教育费用等,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双方对该贷款有共同的意思表示,且贷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另外,即使是一方贷款,但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比如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该债务,这种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这笔贷款是夫妻两人都签名了的,那么哪怕他们没用这笔钱去改善家庭生活,也得算作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表明了对该债务的共同认可和承担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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