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贷由一方还的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一方在还。现在我们有些担心这房子的产权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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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贷由一方还的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婚前购房,婚后一方还贷的情况**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即便婚后由一方还贷: - 若还贷资金来源于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其婚前的存款等,那么此房贷还款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其还贷部分依然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 若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后的收益(除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比如婚后的工资收入等,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是婚后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取得房产权益的一方需向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二、婚后购房,一方还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贷款由一方承担,也不能改变其共同财产的性质,用于偿还房贷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以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则按照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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