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还婚前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在结婚前一方贷款买了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有点担心房产归属问题,特别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婚后还房贷的部分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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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婚前房贷的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证上记载有夫妻两个人的姓名,那么该套房屋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婚后还贷部分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房产证上仅有支付首付一方的姓名,房产是其婚前购买,那么首付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其后的还款过程中,夫妻双方共同使用了家庭总收入进行还款,同时房屋的价值也因增值而增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已偿还贷款部分都应当视作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权益。 具体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司法解释,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在结婚之前便已经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费用,并且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婚后则是用夫妻双方的共有收入来分期偿还贷款,当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的名下时,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该房地产的处置应当由夫妻二人协商决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裁决。也就是说,虽然房产可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且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那么该房产整体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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