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 **婚后加名**:如果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因为这种加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产权发生了变更,成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一方贷款买了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此时房子增值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的20万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双方出资**: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 ### 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另一方未参与还贷或者虽参与还贷但有明确约定该还贷部分为个人财产的,除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外,房屋本身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