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婚前一方付了首付买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有点担心房产归属问题,特别是在万一离婚的情况下该怎么分。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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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的房产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情况可以视作夫妻对于婚前财产权属关系作出了新的约定。不过,在房产分配时,并非一定是双方各占二分之一,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需要综合各方在购房过程中的投入、贡献等因素来合理分配。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首付部分通常属于支付首付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此外,如果存在首付是婚前双方共同支付且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首付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付等情况,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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