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半年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我找了份工作,试用期定了半年,结果这半年里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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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半年不给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可以进一步了解彼此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所以,试用期半年不给工资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合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并要求支付试用期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劳动者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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