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房子卖了没过户还属于我吗

我把老房子卖出去了,但是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从法律上来说到底还算不算我的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之后会有什么麻烦,想弄清楚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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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房屋的归属判断有其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关键概念——不动产登记。简单来说,不动产登记就是把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关信息,比如所有权人、面积等,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房屋买卖这种不动产转让行为,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会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接着看您的情况,虽然您把老房子卖出去了,和买方之间可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在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合同约束着您和买方要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由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所以,目前这个老房子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您。 不过,这里存在一些风险。因为您和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如果您不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您就可能构成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您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要求您赔偿因违约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您和买方尽快协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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