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运电动车载人把人摔伤了是否有责任?

我骑营运电动车载人时,不小心把乘客摔伤了。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责任。要是有责任的话,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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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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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运电动车载人过程中把人摔伤了,一般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从不同角度来详细分析。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这通常涉及到侵权责任。当营运电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因为自身的过错,如超速、违规行驶、操作不当等行为,导致乘客摔伤,就构成了对乘客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侵权责任主要表现为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简单来说,就是要为伤者因为这次受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后续生活受到的影响进行赔偿。 从合同责任角度来说,营运电动车载人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当驾驶人承接乘客并收取费用时,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送达目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能证明乘客受伤是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是其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否则驾驶人作为承运人就需要对乘客的受伤负责并赔偿损失。 如果事故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例如其他车辆违规碰撞了营运电动车,导致乘客受伤。在这种情况下,乘客既可以要求营运电动车驾驶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驾驶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此外,如果驾驶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乘客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所以如果驾驶人是受雇于某公司从事营运工作,那么公司可能要先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情况向驾驶人追偿。 综上所述,营运电动车载人把人摔伤了,驾驶人通常是有责任的,但具体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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