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带人出车祸是否需要赔偿后座上的人?


在骑电动车带人出车祸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后座上的人,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来确定事故各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简单来说,就是看在这次事故里,谁的过错导致了事故发生,以及过错的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虽然此条主要针对机动车,但对于电动车事故责任认定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如果交警认定骑电动车的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骑电动车的人通常需要对后座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例如,后座人员因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的医药费,骑电动车者就需要承担。 要是双方都有过错,比如后座人员在乘车过程中有不遵守安全规定的行为,像未佩戴头盔、随意晃动等,而骑电动车者在驾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如超速、违规转弯等,那么双方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经认定骑电动车者承担70%的责任,后座人员承担30%的责任,那么对于后座人员的损失,骑电动车者就只需要赔偿70%。 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例如被其他机动车碰撞导致事故发生,且第三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后座人员的损失应该由第三方来赔偿。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后座人员也可以要求骑电动车者进行适当补偿,但骑电动车者在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总之,骑电动车带人出车祸后是否赔偿后座人员以及赔偿多少,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





